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陈中信是春天父亲同窗,两人情谊非比寻常。但陈叔叔早年投军边塞,寥寥数面里,春天全然不记得他的模样,只是模模糊糊想起一双温厚的手摩挲在她头顶,爽朗笑道:“我把你爹爹带走了,妞妞可不要哭鼻子哦。”
她的父亲名春樾,字仲甫,原是长安的一名刀笔吏,颇有游侠少年风范,弱冠之年娶了隔墙而住的薛家次女,两人青梅竹马、感情深厚,成亲一年后春天即呱呱坠地。
春家是外乡人,春天祖父年轻时带家室迁居长安新丰,略有薄产,并比不得富贵之家。父亲俸禄低微,为人又豪爽大方,常有捉襟见肘之苦。春天记得家中只有一个小婢女兰香,家中事务皆需母亲亲力亲为,但父母两人举案齐眉、琴瑟和鸣,对春天视若珍宝,百般呵护。
那时家中赁屋而住,房舍局促,堂下搭着葡萄架、廊下挤着凤仙花、春天跟着父亲在葡萄架下念书,之乎者也摇头晃脑,母亲在廊下绣花,刚染的红指甲在云锦间穿梭,三人抬头相对、粲然一笑,日子并不觉得辛苦,柴米油盐共春花秋月、颇有一番趣味。
母亲还有一个胞兄,膝下有二女一子,两家原住的近,表姐妹们常与春天一起玩耍。
舅舅刚入刑部,虽然官职低微,但钻营有方,官路走的四平八稳。舅舅屡屡想提携父亲一把,但都被父亲婉拒。
后来舅舅买了长安城内邸宅。有年中元节父亲携全家去舅舅家吃酒,席间舅舅和父亲大吵一架、舅舅拍桌大怒,训斥父亲“不识抬举、自命清高云云”,父亲冷眉相对、拂袖而去,此后两家断了往来。
春天问母亲:“爹爹为何和舅舅吵架?从那起...姊姊们都不和我玩了,昨天我看见莹玉姊姊坐在高高的马车上,连我喊她都不应了。”
母亲蹙眉,柔声细语:“爹爹光明磊落、志向高洁、舅舅有些事情误会他了。姊姊们也不是不理妞妞,许是没听见呢。”
春天并不在乎表姐们不再和她玩耍,比起穿花戏蝶的姊妹们,她更喜欢和爹爹玩耍,带她骑马观花、茶肆听戏。
但母亲自此常有愁思,因为亲兄和丈夫的心生罅隙,兄长的嫌贫爱富。
陈叔叔最后一次回长安、在葡萄藤下与父亲把酒言欢、两人酩酊大醉、击缶而歌,而后拍肩大笑。
春天半夜起夜,揉揉惺忪的眼,发觉父母两人秉烛私语、母亲双眼通红、呜呜哭泣,父亲拥着她纤瘦的肩膀,轻声抚慰。
自这夜起,父亲投笔从戎,跟随陈叔叔入了行伍。
父亲带着母亲和她再一次敲开了舅舅家的门,这时的舅舅已经官运亨通,不比昔年的清贫。
春家无尊长亲辈,父亲担心柔弱的母亲无法撑门户,故把妻女委托给舅家照料。
舅舅虽对父亲有些怨气,但毕竟是自己亲妹子,故把此事应了下来。父亲走后,春天和母亲搬入薛家,守着一个小角门,依附度日。
但舅舅家的日子并不好过,府中舅舅忙政务、舅母持中馈。舅母待人苛刻,虽然嘴上不说,相处久了渐觉得家中母女是个累赘。假若母女两人有哪处多花销了府中银钱,舅母的脸色便不耐烦起来,偶尔小孩儿之间有了龃龉,舅母对着几个孩子指桑骂槐,惹的母亲常常垂泪,只能愈发低头,私下里多找些针线活补贴家用。
母亲的针线很好,那时候兰香常拎着篮子从小角门出去,将母亲做的衣裳帕子卖给外头的成衣铺,换一些家用回来。
+++我叫江枫,我本来只是一个有些特殊能力的出租车司机,却不想这天拉到一位奇怪的乘客,我馋她身子,于是将她带回家。没想到她吃的很多,将我吃的倾家荡产。而且看起来不像好人。我在考虑要不要将她丢掉?------------我叫余火,我是要毁灭世界的大反派,但是酝酿多年的计划失败了,我只好蛰伏下来等待时机从新来过,等到东......
方旭魂穿异世大陆,冒名顶替了刚被杀害新郎,又被世外高人所救,修仙筑基,面对美艳的童养媳和原身心仪的新娘,是接收还是放弃............
虞辞蛰伏五年吃够苦头,为的就是能靠那弯高悬的港城明月近一点。再近一点。直到近到她借酒占有他春风一夜。她自觉降低存在,以免他有负担虞辞:“一场误会,霍生,不需要对我负责。”她坚定的认为,暗恋是一个人的疾风骤雨,霍励升不需要为她淋雨。而霍生则望着手上的订婚戒陷入沉思。他该怎么告诉她,是他主动勾引她的呢?...
【漂亮娇气鬼·爱情小骗子受x老房子着火·港内话事人攻】 |年龄差9|甜爽万人迷|钞能力疯批大反派vs炮灰钓系小美人| 夏颂白穿进了一本古早豪门追妻火葬场虐文里。 作为炮灰,他的戏份就是在主角攻受之间上蹿下跳制造误会,最终被浪子回头追妻火葬场的主角攻丢给了一群小混混抹布,来给主角受出气。 夏颂白:……? 要给主角受出气可以自宫,抹布他干什么? 夏颂白不想当恶毒炮灰受,更不想被抹布。 在这个单身就等于垂涎主角攻的世界里,唯有脱单方能保命。夏颂白认真翻书,研究攻略对象,发现配角个个经典。 有京圈俏佛子,有豪门私生子,有娱乐圈巨星,甚至有异国王子…… 可攻略选项太多,夏颂白却另辟蹊径,大胆决定勾搭本文最强反派——的侄子。 毕竟比起这些大佬,年轻的沈钊要好攻略得多,况且沈钊又高又帅,在哈佛留学,是只阳光开朗大狗,每个月还能拿200万的信托基金。 最重要的是,书里唯一能制裁杰克苏主角攻的,也只有沈钊那位反派大佬叔叔。 * 作为全书最强反派,沈庭宗极为神秘,只在最后几章出现,却轻描淡写把主角攻建起的商业帝国打得落花流水,要不是被作者强行飞机失事下线,主角攻就得破产了。 为了成为大佬认可的侄媳,夏颂白努力装乖,一天三遍嘘寒问暖,一声“小叔叔”更是甜到心坎里去,哪怕沈庭宗再拒人于千里,夏颂白也屡败屡战,绝不言弃。 终于得到沈庭宗首肯那天,夏颂白满心欢喜地挽着沈钊的手,出现在沈庭宗面前。 却见向来矜持冷淡、从容不迫的男人,视线凝在他和沈钊牵在一起的手上时,端着的一盏上好的雨过天青琉璃盏,就那么自指尖落下,碎了满地。 当天晚上,夏颂白被沈庭宗按在膝上,一下一下,亲吻他颈中那颗艳色小痣。 “不是说喜欢我?原来是骗我的。”男人替他将眼尾泪珠拭去,修长指节处,硕大的鸽血红权戒光影暧昧,“他们有这样亲过你吗?有也没关系……” “我会让你知道,什么才是最好的。” 男人说着,慢条斯理地摘掉细金丝边框眼镜,露出一双灰紫色的眼睛—— 沈庭宗,混血的杂种,温和雍容的港内话事人,整个东亚地下世界实际上的掌权者。 终于在这一刻,露出了他的本来面目。 △1V1双洁he △受是万人迷,爱情小骗子,钓系小甜心,很多单箭头,正牌攻有且只有沈庭宗...
白清素觉得自己是个失败者。从小到大都是。奶奶说她是白眼狼。父母把她当空气。同学们都不敢接近她。名义上的哥哥,从她回家那天起,从来不肯正眼看她。她勾引了竹马,以为终于有人能喜欢她,结果竹马只是责任心太强。堕落放纵了一回,那个说好会照顾她的“daddy”也很快消失。好吧,她总算明白了,她注定是个不会有人喜欢的失败者。她不会再强求了。但是……为什么,他们却要强求?肌肤饥渴症不会爱的白丧美软妹女主。清冷斯文天生疯批占有欲极强哥哥。犹豫就会被坑的黑化暴力倾向竹马。拯救也想控制的温柔深沉daddy。...
aaaaaaaaaa叶天,aaaaaaaaaa一个即将成为“神”的人,aaaaaaaaaa一个即将成为英雄的人,aaaaaaaaaa...